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育专业技术类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根据《斗门区教育专业技术类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政府雇员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2.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或相近,已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资料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 11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三)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龙井路436号,咨询电话:0756-5558691)。
(四)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育类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斗门区区属雇员需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并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
(五)资格审查
由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类专业技术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教育专业技术类雇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56-5558691;监督电话:0756-555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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